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文章来源: |日期:2018-05-30|人气:2234

行为编号

违法违规行为

行为认定依据

记分标准

01

是否无资质或超出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60

02

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所采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60

03

是否伪造检测数据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60

04

是否有未取得上岗证书的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20

05

存档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记录信息、数据不全,造成责任不清和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七款

20

06

连续两个月未上传统计报表

石建办【201417号文

20

07

现场收取试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质量管理的通知》

40

08

跨行政区域开展见证取样检测业务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建质〔2012517

20

09

抢接工程签订第二份合同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

40

10

延期一个月未交纳会费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章程》

20

11

摄像不能覆盖操作面,涉嫌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

石建办【201416号文

20

12

不积极配合检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