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冀建质【2014】102号

文章来源: |日期:2018-06-14|人气:2126

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冀建质【2014102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近期,我厅对全省设区市及定州、辛集的1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抽查(突击检查24家)和量化打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情况,重点是2013年检查中受到行政处罚、上传检测数据明显偏少、检测不合格报告偏少、新设立和有新增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每设区市抽查1/3左右的检测机构,有2家检测机构为突击检查。现场检查采取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查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的掌握程度及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查看检测数据上传情况、座谈问询等形式。检查对资质条件、检测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等四个单项供63个子项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率分别为93.2%96.4%89.9%90%,反映出检测机构在资质条件、检测市场行为方面情况较好,在检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从检查情况看,各检测机构对自查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人员配备、设备管理、场地条件、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检测报告质量、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有长足进步。一些检测机构建成专用的检测用房或准备新建,各检测机构的试验场地面积、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增幅明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健全,受控文件执行情况较好,绝大多数检测机构在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档案资料管理基本规范,检测数据能够追溯。各检测机构普遍建立了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登记台账,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数量明显增加。检测机构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没有发现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行为。一些检测机构依托自身优势,在开展检测业务的同时,积极承担科研课题研究任务,提升技术研发水平,拓宽业务领域。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检测管理信息化,加强对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整体上有明显提高。秦皇岛市探索试行从施工现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全过程监管,采取技术加管理的过程控制方法保证试样的代表性。沧州市参考未来几年的工程建设规模,保持检测机构规模有序发展,检测机构总体数量维持在合理水平。唐山市要求市区检测机构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时在24小时内首先通过短信通知市质量监督站,较好地解决了不合格事项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的问题。石家庄、邯郸市加强对检测活动的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违规检测活动,促进了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县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的检测机构存在较大差距,检测机构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明显。检查中针对张家口市兴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6家检测机构向设区市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处罚意见书》,对涞水县昌盛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32家检测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

二、部分存在的问题

(一)、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检测发现张家口市兴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保定白沟新城景筑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集中表现在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钢筋断后伸长率检测、建筑门窗气密性检测、砂浆配合比检测等项目,未进行检测或某参数未经检测即出具检测报告。个别检测机构超出技术能力出具检测报告。

(二)执行标准、规定不严格。少数检测机构的检测台账未按年度统一编号。个别检测机构样品接收工作混乱,收样时没有认真对样品外观等进行验收,收样后样品上基本信息标识不全,如每组混凝土试块(3个)中只有一个试块上做出标识,极易造成试块混淆。少数检测机构检测过程控制不严,在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中加荷速度过快,还有个别试块检测未完成整个试验过程,在试块破坏前即停止加压。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逐级加压过程操作不当,试验过程中在某些混凝土试件周边出现渗水时没有进行重新密封处理也没有记录。个别检测机构植筋拉拔检测使用的设备量程过大、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原始记录中作为承载力值判定依据的基础数据填写不全。一些现场检测项目要求两个检测人员操作,原始记录中只有一人签字。有的碳化深度检测原始记录中只记录结果,缺少检测过程中的基础数据。个别检测机构室内环境检测大气采样原始记录中没有附布点图。一些机构检测后留置试件时间不足72小时。个别检测机构水泥试验试块留样数量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数量。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少数检测机构更换了技术负责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一些检测机构设备运行管理混乱,有的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过期,没有及时进行计量检定,也未加贴停用标识。有的设备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填写的内容不完整。标准变更不及时,实际检测过程和检测报告中使用现行有效的新标准,而计量认证附表中仍为旧标准。期间核查记录的内容不完整,设备信息填写不全,缺少误差分析。缺少配置化学标准溶液的完整记录。个别检测机构未严格执行检测数据、报告修改内容审批程序,数据和报告修改审批过程中记录的内容不完整。

(四)信息化应用有差距。极个别检测管理软件功能上不能满足监管要求,没有实现对信息修改过程的自动记录。少数检测机构主要检测设备没有全部上传到检测监管平台,一些检测机构的设备经过重新检定后没有及时更新登记信息,使得个别新检定过的设备在检测监管平台上显示为超出检定有效期。

(五)履行职责不到位。少数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的处理不严谨,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台账记录信息不详细、不完整,没有记录通知委托方和报告建设部门的详细信息(时间、接收人等),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少数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出具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

三、处理意见及下步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检测机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情况进行分析对照,找准问题根源,下大力抓好整改。

(一)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检测机构及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收回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直接负责人的检测人员证书,并限期整改。各设区市、定州市和辛集市的整改、处罚情况(附有关材料及收回的检测人员证书)于20141220日前报我厅。

(二)我厅将对此次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进行专项核查,核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中所列问题对应的单项检测资质,经核查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依法撤回该单项资质证书。各企业资质核查的相关材料于2015110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逾期未上报核查材料的视为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将撤回检测机构该单机检测资质证书。

(三)对处理意见为整改的检测机构,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未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前不得开展检测业务。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除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外,还须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涉及工程重新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日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发现的主要问题

处理意见

需审核单项资质

1

赵县诚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防水涂料拉伸试验采用5kN的测力传感器,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整改

2

河北居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修改检测数据信息未按照管理程序进行内部审批;2、标养室中有多组缺少标识的混凝土试块,样品管路混乱。

整改

3

河北精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检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出库记录不准确,无法与检测实际所用仪器设备吻合;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原始记录及计算结果缺少有关人员签字。原始记录中只有碳化深度值结果,缺少每个碳化深度测点3个碳化深度值;3、标养室温度不符合要求;4、检测不合格事项台账记录信息不全。

整改

4

河北四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原始记录资料管理较乱,部分报告审批把关不严。报告E-14-01中部分图表对应数据不一致。

整改

5

晋州市方正建筑检测有限公司

1、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管理不规范,原始记录中检测数据信息不全,签字不全;2、没有保存土工击实试验的原始数据,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整改

6

石家庄市中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部分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上缺少标识,试件没有按标准要求整体浸入水中;2、水泥试验原始记录中基本信息不全。

整改

7

中交路桥(河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标养室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2、个别检测设备未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WE-300B万能试验机没有实验数据自动采集。

整改